为切实改善招远市正焱热力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热力厂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热力厂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19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污水处理厂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9〕37号),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招远市正焱热力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温吉平
1.3.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河东路以东,玲珑路以北,温家大桥以南
1.4.企业规模: 1×75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年供热量42.3万GJ,年发电量5330.5万kW/h。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置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热力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的燃煤产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等,对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热力厂采用的大气环保措施为:SNCR+电袋复合除尘器+单碱法+70m烟囱,同时安装DCS系统和在线监测设备。目前排放的烟气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山东省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其超低排放2号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号)。二氧化硫:25.5mg/m3(限值35mg/m3),氮氧化物:78.7mg/m3(限值100mg/m3),颗粒物:2.18mg/m3(限值1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05mg/m3(限值0.03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限值林格曼1级)。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测浓度为0.36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2.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有COD、BOD5、氨氮、悬浮物和溶解性固体等,主要来源于场内的厕所、卫生间、浴室和食堂等生活设施,排放至招远桑德污水处理厂。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化学水处理的酸碱废水、反渗透冲洗浓水和锅炉排污水等。该部分废水回用于煤场防尘及道路洒水、输煤冲洗用水。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口,没有冷却排污水产生。脱硫废水由塔底排至循环水池,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烟气中含有少量粉尘)的澄清液由脱硫泵送至脱硫段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噪声
热力厂噪声来源主要为冷却塔、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放空突发噪声等,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同时结合合理布局来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经监测东、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热力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灰渣、脱硫渣及定期更换的化水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等。灰渣采取分除方式。厂内建设1容积为300立方米的灰库,灰库下接一个落口,落灰口接至封闭式罐车定期运走。厂内1座容积为12立方米的渣场,锅炉排渣经冷渣器冷却后由汽车运走。脱硫固废利用抓斗从脱硫循环水池中清理出,并在水池上方进行控水后,直接装车外运,不在厂内暂存。灰渣及脱硫固废均外售给招远鸿福双吉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需要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润滑油暂未产生,预防起见,已与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协议,一旦产生按照相关的要求处理处置。
综上,招远市正焱热力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河东路606号。
联系电话:0532-80993018
信息公开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14月